陈瑛明 律师

1980年8月-1984年7月     吉林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学习
1987年8月-1990年7月     复旦大学法律系攻读国际经济法专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硕士学位研究生
1992年5月-1993年5月     受司法部委派赴英国伦敦大学经济学院和亚非学院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进修国际商法
1993年10月-12月        赴德国BWS律师事务所进修德国法律

专业资格

1988年9月    获司法部颁发的律师资格
1991年2月    获国家科委颁发的技术合同仲裁员资格
1993年10月    获司法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的证券律师资格

工作经历

1984年8月-1987年8月   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工作
1987年11月-1990年7月  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担任兼职律师
1990年7月-1993年9月     福建对外律师事务所国际投资和金融部
1992年7月-1993年4月    英国著名的律师事务所Slaughter and May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律师事务所实习
1993年12月-1995年11月  在英国著名的律师事务所Herbert Smith律师行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香港分所的公司商务部工作
1995年11月-1996年12月  福建省汇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
1996年12月-1998年5月   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公司商务部主任
1998年5月-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

擅长领域

1、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融资

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电站、电厂、高速公路、大桥等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
服务,工作范围包括起草、谈判相关合资、合作合同、章程、建筑工程承包
合同、建筑工程招投标文件、技术转让、购电合同、并网调度合同、运行维
修合同、油料燃料供应合同、银团贷款文件、担保文件、政府有关部门的安
慰函、设备进口合同、电厂修理合同等文件并提供法律意见。

2、国际投资

为国际财团在中国进行投资,包括设立中外合资、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提供
全面的法律服务。服务范围包含谈判、起草合资、合作合同、章程及相关的
技术转让协议、商标许可协议、土地厂房租赁协议、机器设备进口合同、原
材料采购合同、综合服务协议、劳动合同等文件,在采取收购股权形式进行
投资的情况下,还包括谈判、起草股权转让协议并进行适当验证;此外,还
就所涉及的外汇、税收、环保、劳动、海关、土地、房产等问题提供法律意
见并处理相关纠纷。
为国内企业到境外投资设立公司或收购公司、特别是税收天堂如Bermuda、
BVI、Jersey、Cayman Islands等公司,提供法律服务。

3、公司融资

为境内外公司收购、重组、证券(股票和债券)及其衍生工具(GDR、配股
权证和指数等)发行和上市、基金设立等提供法律服务。

4、房地产开发经营

为国内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受让土地使用权并进行商品房开发经营,提供法
律服务,包括准备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、章程,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
合同、项目设计合同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、机电安装工程承包合
同、原材料和设备采购合同、房屋预售合同、房屋出售合同、按揭合同、租
赁合同、物业管理合同等及有关融资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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